2019级新生体检
—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4】19号)文件精神,校附属医院定于9月14日至9月25日对2019级新生体检。
体检项目
1.内科检查:心、肺、腹检查。
2.外科检查:四肢、关节、脊柱、皮肤等
3.五官科检查:眼、耳、鼻、喉、口腔、牙齿、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检查等
4.一般检查:血压、脉搏、身高、体重
5.检验科检查:肝功十一项
6.PPD试验
7.放射科检查:心、肺透视
8.心电图检查:必要时,如心、肺听诊异常学生
9.心脏彩超检查:必要时,如心、肺听诊异常及心电图异常学生
体检时间
体检采血项目、体检其它项目分两个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体检时间
非采血项目:
9月20日(周五)上午 12:30-13:30
采血项目:
9月24日(周二)上午 06:30-08:00
体检说明
1.辅导员负责,安排辅导员助理自9月11日起到附属医院三楼办公室领取新生体检表、化验单、健康教育处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表等,并按照填表要求,仔细填写。
2.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及等安排,以班为单位按照体检流程体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通过我院企业微信平台“审批”-“普通申请”向辅导员申请,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批准后,到学院办公室老师(暂为魏本龙老师代)处打印盖章,交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助理在体检时交附属医院办公室留存。
3.体检表的前三行和照片对齐部分由学生本人填写,每人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在体检表及化验单右上角填写清楚: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级、系、专业、班级及学号信息。
4.体检表“既往史”、“家族史”请如实填写;“婚姻”一栏如实填写“未婚” 或“已婚”,请勿填写成“否”。
5.体检当日不宜剧烈活动,体检当日,辅导员负责,或每班指定人负责,于体检开始15分钟前组织学到达附属医院,并告知同学们排队有序参加体检,切勿拥挤、打闹、嬉戏等。
6.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辅导员(或辅导员指定的负责人)统一收齐、按照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整理好后交回登记处,待登记处老师登记、确认、核对无误后,留辅导员联系电话方可离开。
7.体检结束后,当日下午16:00—18:00,当日参加体检班级由辅导员或辅导员指定的负责人将体检人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表及班级新生信息登记表一并交回附属医院一楼社区办习露老师处,待核对信息无误后登记辅导员系电话,方可离开。
8.体检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附属医院综合科或总检室联系,协商解决;本体检注意事项也可浏览附属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大厅展板。
体检须知
1.体检同学领取体检表、化验单后认真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否、籍贯、家庭住址、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及院系、专业及班级、学号。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体检表上贴本人照片,加盖附属医院公章,未贴照片者不予体检。
2.进入体检区后,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先后顺序进行体检,不要拥挤,不要大声喧哗,保持肃静,注意公共卫生,不要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污染棉签或棉球请扔入指定医废垃圾桶内。
3.按照体检表项目逐项进行检查,为了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不要进入体检区内,以免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4.采血前请勿喝水、进食及做剧烈活动。采血后若感到不适,请速就地蹲下,以免晕倒发生危险。
5.胸透注意事项:尽量穿浅色系衣物;上衣口袋请勿置物;勿穿金属扣的衣物;项链请自行取下。
6.如在服用药物期间,请检查前预先告知内科体检医师。
7.体检时,不得冒名顶替,不得自行填写或改涂改体检表,不得隐瞒病史,如:癫痫病、癔病、夜游症、肝炎、缺指、大型手术、结核病及支气管扩张等,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体检时须作说明,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各科项目全部检查完毕后,请将体检表交回盖章处离开体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