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师马院学生防控2019冠状病毒教育专题
【综合规定】渭南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操作规范
供稿:赵国峰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发:赵国峰
根据省、市《关于应对可能出现的新一轮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市、区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建议,现就学校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保健康、防重症”的总要求,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积极治疗,检测阳性病例及时转入健康驿站观察治疗,病情加重及时转入定点医院救治,防止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病例核酸或抗原阴性方可解除观察,正常上课或上班。
学院操作:
学生感染者 辅导员按学院5月7日《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办理后,向附属医院报送,申请转往健康驿站,持续跟踪,病情加重及时联系附属医院转入定点医院。转阴后,通知学生正常学习生活。所有病情、地点、状态变化及时在重点名单中登记。
教师感染者 教师、学院办公室按学院5月7日《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办理后,学院办公室提醒教师自行治疗,持续跟踪,协助教师办理调课手续,或根据教师意愿提请学院有关管理人员将感染教师工作任务暂时移交他人。转阴后,学院安排正常工作。所有病情、地点、状态变化及时在重点名单中登记。
2.落实,强化健康驿站管理,建好管好用好在站学生管理台账,细化学生入站、出站环节,强化在站学生服务管理,确保健康驿站安全有序规范运行。
学院操作:
《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见我院企业微信微盘“全院师生共享文件”。
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在站期间生活、学习服务。
3.对阳性病例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开展抗原检测,落实健康监测,出现相关症状及时报告。其所在班级学生、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应连续5天佩戴口罩,做好健康监测。
学院操作:
辅导员报请学工办健康专干联系附属医院本本班密接学生检测抗原,通知应佩戴口罩学生佩戴;学院办公室提醒没接教师检测抗原,通知在工作期间连续5天佩戴口罩。
4.按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要求,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应佩戴口罩,师生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
学院操作:
师生自觉按按要求佩戴口罩。
5.全校师生加强每日健康监测,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干、嗓子痛等症状及时就诊,随时关注疫情进展情况并上报。全面摸排掌握“五一”收假后尚未返校的学生和在外实习、见习等学生的健康情况,不得带病返校。
学院操作:
师生自觉监测体温,发热时及时就业检测核酸或抗原。
辅导员要严格执行学生请假说明事由并视情提供证据制度,发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及时了解情况。
任课教师严格课堂考勤,发现未请假旷课学生及时告知辅导员。
肖书记安排辅员摸排未在校学生健康情况,通知实习带队教师摸排在外实习学生的健康情况。拟返校学生按学院5月7日《关于做好当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第3项安排办。
6.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大型活动。有相关症状人员应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活动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且全程佩戴口罩。
学操作:
活动组织人照办。
7.做好消毒消杀工作。强化宿舍楼、教室、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卫生消毒等工作,定期做好室内通风换气(每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学院操作:
各宿舍舍长负责,保持宿舍通风换气。
各教室有课时,按思政、党史、社工专业优先顺序,高年级优先顺序,班级名称排序靠前优先顺序,由身心健康与体育活动委员负责,上课期间保持开窗通风。
3D中心、大众化基地活动室,由申请使用人负责,在使用期间开窗通风。
8.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对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程序的师生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师生,建议尽快根据接种方案要求开展疫苗接种。
学院操作:
各师生自觉照办。
9.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做好宿舍清洁、消毒,减少传播和感染风险,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学院操作:
各宿舍舍长负责,做好宿舍卫生。
肖书记总负责,督促学工办公寓管理专干执行,尽快恢复执行我院每学期数次排查宿舍环境卫生与安全隐患规定和文明宿舍评选规定。
10.引导学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强化关心关爱,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
学院操作:
各辅导员按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办。